本次全面注册制革新,沪深交易所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越发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以保持合理流动性,提高订价效率,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为基本思路,将科创板、创业板部门交易制度复制推广至主板,并对主板交易制度进行优化完善。
(1)主板交易制度主要优化内容:
一是首次果真刊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钱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为上下10%的涨跌幅限制。
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无价钱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交易价钱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到达或凌驾30%、60%的,停牌10分钟。
三是优化有效申报价钱规模划定,在复制科创板、创业板股票现有2%有效申报价钱规模要求的同时,增加了“十个申报价钱最小变换单元”的部署。
四是沪市主板增加本方最优价钱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钱申报两类市价申报方式,同时允许市价申报可用于无价钱涨跌幅限制证券,并引入市价申报掩护限价等。
(2)科创板交易制度基本稳定,主要将规则进行了合并整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新设“第六章 科创板交易特别划定”,对科创板的差异化部署进行集中划定。此外,本次修订还吸纳了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相关规则,并集中体现在第四章第四节“风险警示板交易事项”中。
(3)创业板交易制度,一是将规则进行合并整理。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划定》及其宣布通知中划定的创业板差异化交易机制部署统一整合纳入《交易规则》。二是优化创业板交易制度。第一,优化存拒单机制。将凌驾申报价钱规模的订单暂存交易主机的做法改为直接拒单,增强交易即时反馈。第二,优化价钱笼子机制。在现行2%有效申报价钱规模基础上增设“十个申报价钱最小变换单元”机制部署,给予低价股须要的申报空间。